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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6-30 浏览次数: 作者:

  

华商职教〔201116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重要举措,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了促进我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原则和要求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资源共享的原则,选择与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实训或实习,实现人才培养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3.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教务处统筹、指导、评估和检查,各系负责建设、使用与管理。

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主要任务

1.承担学院相关专业的部分实践教学任务,为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2.为学生提供提高专业综合实践能力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获得更多的实际工作经验,为就业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3.通过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培养学生尊重劳动、尊重实践的职业素养,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4.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职业岗位任职具体要求,参与学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实施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

5.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不断开发新的实践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6.做好实习学生基地内管理,提供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选派有经验技术人员、技师担任实践指导教师,评价反馈学生实习情况。

7.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条款,有序安排学生实习。

8.承担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训,联合开展科技开发,文化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可分为校外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两类。校外实训基地是指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实践指导教师和一定规模的模拟实训环境,有组织有目的地完成专业相关课程的实训项目,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为学生的顶岗实习奠定基础;校外实习基地是指企业提供真实的实习环境,学生可以进行多岗位的顶岗实习,能为学生就业创业奠定扎实的基础。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应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践教学计划的要求为依据,选择专业对口、设备和工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职业岗位多、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3.学院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需求,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分批、分级建设,每学年确定一批重点建设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逐步建设成稳定办学合作伙伴。

4.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由各系整体规划,确保各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四、实习实训协议书内容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共建系部、学院各存一份)。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学院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2. 双方合作的目的。

3.双方权利和义务。

4.实习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

5. 明晰实习期的学生意外伤害的投保方及投保额度。

6.明晰实习期间学生人身安全范围界定。

7.明确实习期间学生周工作时量不超过40小时,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

8.双方有争议问题的解决方式。

9.违约责任。

10.协议合作年限与协议终止条件。

11.其它。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到期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各系在签订校外基地协议书后,应填写《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表》报教务处备案。

五、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挂牌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由系填写《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表》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考查基地的条件、规模、等级以及专业论证,论证通过后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院级基地由院长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上签字,学院盖章,协议方可生效。

2.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鉴订合作协议后,实践教学基地统一挂“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践教学基地”铜牌,铜牌的制作、挂牌由学院统一安排。

六、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划分

为了有效的管理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有效地发挥院、系两级的职责,根据基地规模、容纳专业面和批次接纳学生量分为五个等级(见附表):

1.院级:凡能承担2个系以上专业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或在行业内比较有影响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由学院出面与之签订协议,作为院、系两级管理的实习实训基地。

2.系级:只能承担1个系或1个或几个专业的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由系出面与之签订协议,报教务处备案,作为院、系两级管理的实习实训基地。

附表                实践教学基地等级一览表